详细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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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公司注册(内资公司、外资公司注册)
2、公司变更
3、营业执照注销、年检
4、代办社保
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须知及说明
办理流程领取或下载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→备齐有关文件,申请名称预先核准→领取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同时领取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→(涉及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》的,凭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或批准)备齐有关文件,申请设立登记→由法定代表人领取营业执照
敬告:本须知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提交原件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。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股东签名或盖章。
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材料
1、全体股东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股东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2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3、不同行业但字号相同或相近行业且字号相同的,提交名称使用承诺书。
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
【1】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1.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
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。
3.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
4.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5.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6.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7.住所使用证明。
(1)租赁合同(写明具体租赁方及使用方、使用用途、使用期限、租赁面积;属无偿使用的,提交无偿使用协议)。
(2)产权证明:
(3)全体股东签名的《公司住所确认书》原件。
8.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